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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生育水平三大悖论 加快生育支持核心制度构建

来源:《人口与健康》2022年第3期 添加时间:2022-03-31 10:18:00 点击:3301

  近年,我国生育水平的快速回落和出生人口的大幅下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以后,各地紧紧围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高度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四大效应叠加造成我国出生人口规模快速下降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以后,我国经历了一次出生人口小高峰,2012年出生人口规模达到1973万,2014年1897万,2016年1883万,此后逐步回落到2019年的1465万,2020年更是降低到1200万。与此相应,我国生育水平也快速回落到1.5以下,2020年降至1.3的极低生育水平。为什么我们生育政策放开以后生育水平不升反降,出生人口没有增加,反而大幅跌落?这说明生育政策对生育水平的影响已经消失,经济社会政策成为影响生育水平和出生人口变动的主要因素。预计我国“十四五”期间将处于极低生育水平,这主要是四大效应叠加的结果。一是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效应。受教育水平、人口流动与城镇化水平、社会保障福利水平的提升都会拉低生育水平。二是育龄妇女规模下降效应。育龄妇女规模在“十四五”期间年均减少620万左右,在同样的生育水平下,出生人口也会大幅下降。三是生育主体代际更替效应。由于人口队列的变化,“90后”“00后”逐步成为生育主体,他们在改革开放以后出生长大,其婚育观念与“70后”“80后”差异较大,初婚初育年龄明显延后,不婚不育比例上升,这里既有净减效应,也有延后效应。四是新冠疫情下的延后效应。由于防疫接种、就业不稳定、收入减少等因素的影响,很多家庭推迟了婚育计划。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追踪调查显示,2019年有生育计划的家庭中,30%推迟了计划。如果延后效应不能得到补偿修复,将会带来育龄妇女终身生育水平的下降。

  警惕生育水平变动的三大悖论

  从国际经验来看,生育水平变动与经济社会政策的关系有三大悖论。一是福利政策悖论。生育水平会随着经济发展、社会福利保障水平的提升而下降,但当家庭福利政策不断完善时,生育水平又会小幅回升。澳大利亚曾经于2004年开始实施育儿奖励政策,对所有生育子女的妇女,一次性发放3000澳元的现金,2008年增加到5000澳元,但由于此项政策鼓励生育的效果不理想,财政负担过重,不得不在实行九年后正式取消。德国也曾经实行生育奖励政策,但经济补贴主要刺激了移民的生育水平,对主体民族生育水平的提升没有太大效果。二是性别平等悖论。在社会性别平等推进的初期和快速发展时期,生育水平会快速下降,但是到了社会性别平等成熟期,生育水平又会小幅提升。上世纪60年代,很多发达国家都经历了生育水平快速下降的过程,北欧和西欧的一些国家由于社会性别平等表现良好,很快摆脱低生育率陷阱,生育水平回归到1.8左右。而东亚和南欧一些国家和地区,长期受“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文化和社会习俗影响,女性面临职业发展和家庭责任的两难选择,生育水平恢复十分艰难。三是产假时长悖论。按照社会学母职惩罚理论,女性生育和养育子女要面临较大的机会损失,与非母亲或父亲相比,在职场的能力认定、职务晋升、收入福利方面将遭受系统性的歧视。在生育保险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还存在着雇主惩罚的现象,产假时间越长,雇主所要承担的用工成本越高,女性重返职场的障碍越大,就业困境愈发突出。那些让女性回家的政策只会适得其反,使女性不敢结婚,不敢生育。

  加快生育支持核心制度构建

  当前,生育水平下降是微观家庭根据外部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及自身条件而做出的合理反应。对时期生育水平的变动,大家要高度重视,也不用过度焦虑。我国长期实行控制生育的政策,要转为支持生育,还需要基础制度的构建,来支持生育友好社会生态的形成。要特别预防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当作简单放开生育限制的政策;把建立生育支持政策的持久战当作快打快收的攻坚战;只注重单项政策效应而忽视激励相容的顶层制度设计。“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育政策转向的重大转折时期,也是生育支持制度构建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强基础制度的构建,其他生育友好政策才能有所依附,才能形成家庭友好的社会生态。

  当前,应以促进青年群体职业发展和家庭职责平衡为出发点,加快三项制度的建设。一是扩大生育保险覆盖率,拓展生育保险筹资渠道,建立个人、企业和政府之间生育成本的合理分担机制,逐步消除母职惩罚和雇主惩罚。二是加大托育服务投入,将2~3岁婴幼儿的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与学前教育同步规划,同步保障。建立家庭内部育儿支持的经济补贴制度,鼓励代际育儿支持。三是加大辅助生殖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适应女性生育模式变化,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生殖健康服务需求。将安全可靠、成本合理的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贺丹,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